风雪而生文学网>都市>唐人街探案日记 > 第016章 碎尸疑案1之人体残肢
    2010年11月25日早上7:00?天气:雪

    11月北方的天气已经非常非常地寒冷了,人们都裹上厚厚的大衣。早上出来晨练的人们也少之又少,只有几个喜欢遛狗的人会出来遛遛他们的爱犬。这一天的早晨,本该又是出来遛狗的好天气,可却发生了一件突如其来的恐怖事情。

    一只属于德国牧羊犬的黑背,嘴里叼着不知是什么东西回到了主人身边。主人蹲下来,示意它把嘴里的东西放下来。可就是这个时候,把主人给吓坏了,他看见有五根手指头,原来这是人的一段截肢。他大喊地叫了一声“啊”,他被吓得两腿发抖,嘴里一直在发抖着,双目无神。随后,围观热闹的人越来越多。

    经过几小时的路程,勘察车终于赶到现场。由于事发在市中心,人员聚集比较密集,想提取到脚印根本是不可能的。现在唯一的办法就是看看尸体上有啥线索。凑热闹的人也是特别多,现场早就被破坏了,只能祈祷能留下一些有价值的证据。

    现场人员分成四组,第一组由A市刑侦大队大队长王晓负责,第二组由派出所所长杨刚带队,最后两组分别是由詹炴和林倩雪带领。由四个方向同时出发,特别是寻找垃圾桶和下水道类似的地方,那些地方最容易被抛尸。

    三个小时过去,搜查也有结果。在东南西北的四个方向,分别发现有几十块尸块,都是藏在于垃圾桶和下水道之类的地方。那些尸块上覆盖着肮脏的垃圾,又是虫又是蛆在上面爬着,还散发出一股腐烂的味道。我们几人合力才把那些尸块装进袋子里。垃圾桶和下水道微生物众多,一是会导致死亡时间难判断,二是会使某些线索被破坏,三是会加快尸体的腐烂。

    通过法医检验,可以将我们寻找到的所有尸块拼成完整的人体。死者为女性,根据尸表检查不能检查出什么,因为死者被凶手肢解,而且还被扔于垃圾桶以及下水道,所以很难分析出什么,只能先把尸块运回解剖室才能进行下一步的判断。三组带队人员在现场周围也没有发现其它的线索。

    2010年11月25日中午11点?天气:雪

    捞尸块的工作对于法医还是警察来说都是特别苦而且累的,又要进下水道又要翻垃圾桶,都是一股恶臭味而且特别脏,但是工作职责所在没有办法,所以不想去也得去。捞尸块的工作进行了快有3个多小时,所有人都是累的气喘吁吁、汗流浃背,再加上天气又冷,都冷的发抖。

    由于尸块第一时间被运送至刑侦大队解剖室,所以尸检报告在11点多一刻的时候就已经出来了。

    死因是由于被扼颈引起反射性心跳停止死亡。死者颜面淤血肿胀而呈紫绀,颈部较疏松皮肤出现散在性点状出血,伴有鼻粘膜,齿龈,口颊粘膜和耳鼓膜出血。颈部可见扼痕。对死者颈部解剖发现,扼痕下面的皮下组织、肌肉和骨质损伤较明显;锁骨以上,下颌以下的部位可见擦伤和挫伤;死者颈深组织可见出血,骨折。以上几点都是被扼死的最好特征。

    还有一点需要说明的是,在死者的手部发现有被绑过的痕迹,手足呈挣扎、抵抗姿态。另外,通过对死者的阴部检查,发现有损伤的迹象,那是死后造成的。这就表示死者在死后与凶手发生过性关系。然后由于尸块腐烂程度较为严重,看不清颈部表面形态痕迹。

    “这些,林法医给出的尸检鉴定报告里面都有。由于死者被发现的时候是尸块,身上没有穿任何衣物,因此没有东西可以证明死者的身份。但从案件的性质可以划分为杀人碎尸案。另一点是对犯罪人的画像。凶手为男性,年龄大致约为25-40岁,无任何的生活经验,没有对象。但是有一点可以确定的是,凶手具有反侦查意识,因为他知道如何隐藏死者的身份,不让警方发现。”詹叔先初步对凶手做了心理画像。

    这会儿,林法医接着詹叔的话继续往下说:“我们提取了死者的指纹以及DNA,在失踪人口库和犯罪人员库都没有一致的。还有在死者的会阴部并没有发现凶手的纯白液体,也许他知道我们会通过这个寻找到他的DNA,从而留下证据,这更加证明了凶手有着反侦察能力。凶手将尸块抛于那地方,导致死者的面部完全腐烂,辨别不出身份,这是凶手的另一个目的。但是唯一令人琢磨不透的地方是凶手为何要将尸块分于几个地方抛,这样是不是会显得太麻烦了。”

    芷若用惊讶的表情望着他们,从那些尸块就能得出那么多线索,真厉害呀,芷若也好想变成那个样子,特别是詹叔,完全就是大神级别的人物。

    “现在该怎么做?”

    “民警和刑警们去调查走访,看最近有没有失踪人口没有上报的。我和林法医他们会重返现场,尽量寻找更多线索,找到杀人碎尸第一现场。”

    重返案发现场属于破案技术的一种,无论是抛尸现场还是第一现场,都可能存在线索。第一次没有线索是因为当时我们至顾着搜寻尸块可能把一些地方漏了,我们重返现场是为了防止线索遗漏。这也是技术人员经过仔细研究而开发出来的一种方法。因为现场是最重要的线索,并且我们首先看到的也是现场,对于技术人员来说都是非常好的研究对象。但是第一现场相比于第二现场更为重要。根据罗卡定律,也即物质交换定律——他站过的所有角落,他碰过的所有器物,他留下的所有东西,即使他毫无意识,也会留下一个对抗他的沉默证人。不仅仅是他的指纹和脚印,他的头发、他衣服上的纤维,他碰碎的玻璃,他留下的工具,他刮去的涂料,他留下或采集的血液或液体。这些种种或者更多,都支撑着对抗他的沉默见证。这些证据不会被忘记,不会被某一时刻刺激而变得浑浊,它不会因为人证而消失。它是事实存在的证据。物理性证据是不会有差错的,它不会做伪证,它不会完全消失。

    2010年11月26日早上8:00?天气:雪

    再回到现场已经第二天早上的八点了,第二次回到现场的感觉与第一次完全不同。由于现场都被民警保护着,都用警戒线把现场附近包围起来,兴许会有点滴的蛛丝马迹,但是芷若对此没抱太大的希望。而且由于下雪,民警都是塑胶布把现场遮挡住,这是防止积雪融化成水,第二次破坏证据。

    还有一点是因为在某些杀人案,那么心理障碍凶手都会重新来到现场,一是享受其抛尸的乐趣,二是为了戏弄警察。凶手站在现场,看着警方找不到线索,让凶手有了继续杀人的兴趣,所以此类案件一般都为连环杀人案。

    詹叔严肃地吩咐:“这次我们来这里的任务有三点。第一,找到凶手抛尸的交通工具;第二,找出关于凶手的线索,能够缩小侦查范围;第三,尽量寻找到第一现场。只有知道这三点,那么我们离破案的日子也就不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