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吱——”蝉鸣声从树上传来,配着灼热的空气浪潮,竟是一阵比一阵强烈。

    “这日子没法过了!这才什么时候,就已经热得像三伏天了?”

    沈清清郁闷的叉着腰站在祁云殿的窗口,脑子里一百句需要打马赛克的脏话正在反复重播。

    没想到第一次赶上穿书的潮流,却穿成这样一个和自己同名同姓,还手不能提,路不能走的小废物。

    就她现在这走两步就喘的身体,说它是用碎玻璃堆起来的,那都是抬举了它。

    不求别的,不魂归西天就已经是万幸了!

    如果能够重来,她是绝对不会再去看那本名叫《暴君》的狗血,平白无故的添堵。

    内容如其名,主要讲暴君男主龙晏如何残暴,然后导致民不聊生,山河破碎的故事。

    简单来说,这他妈就是一篇报社文!

    当时就看得她怀疑人生,处处是槽点,男主的行为也跟个疯狗似的,要是在其他地方,那妥妥的大反派,还是最穷凶极恶的那种。

    结果这下好了,自己穿到书里成了这疯狗暴君的宠妃。

    一个身娇体弱,时不时吐血的小作精,仗着暴君的宠爱作天作地,最后惹怒暴君,还没出来几章就死无全尸。

    可以说,除了当花瓶,其它一无是处。

    看没有切身体验来的真实,就像这会儿,沈清清严重怀疑,拥有这副鬼身子的原主,就算安安分分也活不长。

    “阿秀,如果上天能实现我一个愿望,我想告诉它,我真的想再活五百年!”沈清清惆怅的望天,但入目只有天花板的几根……顶梁架。

    真是格外萧条啊!

    阿秀不明所以,主子自从几天前就奇奇怪怪的,怕不是被外面的流言蜚语刺激的,于是不禁出口安慰道:“娘娘说什么胡话呢?谁还不知道这宫里最受陛下宠爱就是主子,陛下几天没有来看您,定是忙于政务。”

    忙个鬼的政务!沈清清心中冷笑,全他妈都是暴君想整原主的借口!

    故意一连好多天不来祈云殿,惹得宫里到处都是风言风语,瞧瞧,人干事?

    倘若是原主,那必然是要一哭二闹三上吊,不敢可惜,这幅壳子里现在住的此沈清清非彼沈清清,所以外面这些等着看她笑话的人注定要失望了。

    她不仅不生气不抱怨,还很开心不受宠了,因为在她看来,这些都不如想办法提高身体素质,让自己活的长久来的要紧。

    暴君喜怒无常,跟别的妖艳帝王不一样,人家杀一儆百,他是错杀一万都不肯错放一个而且处理人手段极其残忍,当真是清纯不做作。